对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工作进行改革,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高质量运行。2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印发《关于改革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的通知》,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通知》,我省将进一步拓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领域和范围,凡是有意愿、有条件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均可申报。
申报程序也将更快捷方便,我省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规范申报条件、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更为灵活、高效、便捷的设立方式,实行基地自主申报、备案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此外,还将对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实施优胜劣汰。对达到工作站(分站)条件的,推荐设站;对超过2年未开展博士后工作,或开展工作不力经整改无效的单位,由省博管办撤销其设立基地资格,确保博士后工作平台质量。
申报范围为:全省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有意愿、有条件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含中央驻豫单位),重点向企业倾斜。
申报条件需要满足这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根据《通知》,2022年基地设立工作,申报单位要于3月20日前完成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4月20日前审核完毕并上报。(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