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体育与健康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天1学时,每学期至少安排室内课4学时;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周1学时。北京市教委9月7日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课程包括三类
《实施办法》中提到,在课程设置上,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补充。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地方课程由市教委统筹规划,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发,在全市部分年级开设,强化实践性、体验性、选择性。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北京丰富的科技、文化、教育等资源,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资源,服务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建设,促进学生认识家乡,涵养家国情怀,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创新、学习科学、学科学法、媒介素养、国际理解、体育、美育等内容。
校本课程由学校组织开发,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培养目标,发挥特色教育教学资源优势,以多种课程形态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
科目设置
一至九年级每周1学时劳动
在科目设置上,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或“五四”学制安排。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关科目开设要求如下。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可从六年级开设地理。
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一年级。一至二年级使用地方课程学时,以听说为主。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分科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
体育与健康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天1学时,每学期至少安排室内课4学时。优先统筹使用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足的在学校两周机动时间安排。书法在三至六年级开设,每周1学时。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构建以艺术课程为主体的美育一体化课程体系,小学高年级学段开始学习艺术史教育内容。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周1学时。综合实践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每周1学时,可统筹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经验,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运用综合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门课程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学时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专题教育融合到相关科目中,以渗透为主。班团队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展,每周不少于1学时,内容由学校安排。
课程要求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
在教学时间方面,《实施办法》中明确,每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一至二年级每周26学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学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学时。小学每学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学校可以各年级周学时总时长为依据,根据学科特点、课程内容需要开展长短课。坚持零起点教学,加强幼小衔接,依据学生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发展需要,合理设计课程。
《实施办法》还提到,各区和学校要加强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坚持把教材作为学校教学的基本依据,落实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程,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文/本报记者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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