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本市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个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至少3个就业岗位。
重点帮扶对象指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各区人社部门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自行认定其他类型困难家庭毕业生并组织就业帮扶服务。
具体帮扶措施包括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一对一职业指导或职业测评;提供见习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结合求职意向及专业背景,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推荐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指导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
每年7月中旬,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和市教委反馈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初步确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基本信息,并按户籍地下发至各区人社部门。通知要求,区人社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摸清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状态、求职意向和服务需求。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计划,开展帮扶工作。(记者 代丽丽)
关键词: 困难家庭毕业生 见习岗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重点帮扶对象